免於條例 2 規則 1 第 301 和 302 節合規的乾洗設備的所有人或運營人(獲得施工授權/作業許可),必須將每一台乾洗機登記備案(詳見條例 8 規則 17 第 404 節及條例 2 規則 1 第 120 節)。
滿足下列標準的乾洗設備無需辦理作業許可:
若您不清楚您的設備是否需要登記,提交「如何登記」小節下所列的表格,BAAQMD 將會進行評估。
只要您運行條例規定的設備,就需要保持您的登記處於有效狀態。
合格的乾洗設備可以透過如下方式登記:
登記費用:
登記延遲將產生等同於續展年費的延後費,從登記要求生效日期起生效,最晚不超過五年。
BAAQMD 近期向擁有已登記乾洗設備的所有設施發出了續展發票,提醒其更新登記。 根據您的設施是否登記期滿,您每年將收到相應地未來續展通知。
Duncan Campbell
高級空氣品質許可技師
415.749.4722 dcampbell@baaqmd.gov
Judith Cutino
監督空氣品質工程師
415.749.5115 jcutino@baaqmd.gov
Last Updated: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