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定值在200萬至1000萬英熱單位 (British Thermal Unit, BTU)/小時之間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小型鍋爐的擁有者或操作員可能享有小型鍋爐規定的減排治理計劃的資格,享有額外的時間安裝或更新鍋爐,以符合適用的法規9與規則7的排放限制。
額定值在200萬至1000萬 BTU/小時之間的小型鍋爐設施的擁有者或操作員可能享有鍋爐規定的減排治理計劃的資格,允許擁有者或操作員享有額外的時間安裝或更新鍋爐,以符合適用的法規9與規則7的排放限制。
如果您滿足下面條件,您可能符合資格:
Air District為大多類型排放空氣污染的固定設備操作開具許可,包括如公寓與辦公大樓、學校等小型場所的擁有者,以及如加油站等小型企業。小型設施中常見的此類設備包括備用柴油發電機、最大熱額定值為10 MM BTU/hr及以上的鍋爐,以及汽油箱與水泵。如果您的場所具有除備用柴油發電機以外的任何設備,並符合Air District所規定的許可要求,您則不符合規定的減排治理計劃。
適用於小型鍋爐的規定減排治理計劃
申請此計劃
Air District檢查人員可能會在您的設施進行檢查,以核實您的鍋爐是否符合此計劃資格標準。
登記要求: 額定熱負荷大於2且小於10 MM BTU/hr鍋爐的擁有者/操作員必須與Air District登記,並支付所需的登記費用。如果運作這些鍋爐已得到Air District的許可,您則無需登記這些鍋爐。如需登記您的鍋爐,請使用小型鍋爐登記表格,可在該網站搜尋:www.baaqmd.gov/registration,或者使用Air District的線上許可系統。
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小型鍋爐規定的減排治理計劃公告。
一般合規資訊
415 749-4795 compliance@baaqmd.gov
合規協助
415 749 4999 compliance@baaqmd.gov
Rule Development
規則制訂
415 749-4787 ruledevelopment@baaqmd.gov
Last Updated: 20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