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空氣局、我們的董事會、我們的領導人、我們的使命、 我們的歷史以及您將如何同我們攜手保護公共健康、空氣品質和全球氣候。
加州立法部於 1955 年創建了空氣局,成爲美國首個區域空氣污染管控機構。 空氣局的職責是監管三藩灣周圍九個郡的空氣固定污染源: 阿拉米達郡、康特拉科斯塔郡、馬林郡、納帕郡、三藩郡、聖馬特奧郡、聖克拉拉郡、索拉諾郡西南部和索諾瑪郡南部。 空氣局由從灣區九郡的 22 名當地民選官員組成的董事會(每個郡的董事人數根據該郡人口而定)管理。
董事會監管管理局管理範圍內空氣污染管控的政策和法規採用。董事會還任命空氣局的執行官/空氣污染管制官(實施這些政策並領導員工)以及管理局法律顧問(管理機構法律事務)。空氣局由 340 多個盡職的員工組成,其中包括工程師、檢察人員、規劃員、科學家和其他專業人士。
諮詢委員會協助空氣局,爲董事會和執行官提供有關空氣品質的資訊以及一個聽證委員會。 聽證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由五名成員組成的組織,負責裁定空氣局和當地工業可能產生的法規合規問題,以及就執行官作出的許可決定上訴召開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