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健康

了解空氣污染如何影響健康,以及空氣局如何運作,來保護並改善社區健康。

灣區空氣品質於近十年來有顯著改善。即使是在地區人口、機動車數量與駕駛英哩數,以及區域經濟產能價值皆大幅增長的情況下也達成了改善目標。

在改善空氣品質方面的進展,歸功於綜合性聯邦、州與當地計畫,得以減少空氣污染物的固定和移動污染源之排放。然而,灣區仍然有當地社區面臨著糟糕的空氣品質與重大健康問題。空氣局致力於與社區合作,縮減這些空氣品質差異,並改善整體社區健康。

合作改善社區健康

空氣局的社區健康計畫旨在減少San Francisco灣區的空氣污染差異。長期執行與最新推出的計畫,特別設計為減少排放及毒性空氣污染物,尤其是區域內最易受影響的社區。

社區健康保護計畫 (AB 617) 

議會法案617可能是過去35年內,最有影響力的空氣品質法規之一。其是改善加州公共健康與公平性的受歡迎且必要的議案。AB 617要求當地空氣局提高對超負荷社區之當地空氣污染的重視。

在灣區,即代表著要依靠從社區空氣風險評估 計畫得來的十年知識與經驗,並與灣區社區合作,透過制定並實施當地監測與減排計畫,減少超負荷社區之空氣污染物的排放與接觸。

社區空氣風險評估計畫

空氣局最先於2004年啟動一項全面計畫,旨在找出灣區空氣污染接觸量最大的地區。透過社區空氣風險評估 (Community Air Risk Evaluation, CARE)計畫,空氣局找出了San Francisco灣區空氣污染差異最為顯著的地區,以及人口最容易受到空氣污染影響的地區。CARE計畫提供的資訊用於制定有效的緩和措施,並集中投入到這些區域。

CARE計畫是空氣局社區健康保護計畫的著手點。AB 617要求州內所有空氣局找到並選出遭受不斷增加的空氣污染高負荷的社區。在灣區,這些社區包括所有空氣局之CARE計畫區域,以及有大量空氣污染源的區域(煉油廠、港口、機場等)、透過全州篩選工具識別的有污染及/或健康負荷隱患的區域,以及平均壽命低的區域。

環境正義計畫/SB1000

參議院法案1000 –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安全與環境正義,頒布於2016年,要求具有高累積接觸負擔的灣區社區,在其總體規劃中制定社區健康與環境正義要素。空氣局將向市縣提供技術協助與支援 以協助此計畫。 

減低設施風險計畫

空氣局第11條法規,第18項規則:減少現有設施中有毒氣體排放的風險於2017年實施,要求任何健康風險高於風險行動閥值的機構合理減少相關健康風險。空氣局利用最新科技和空氣局核定之毒物排放清單,確認對附近居民及勞工造成的健康風險。

參閱減少設施風險頁面 以了解有關風險行動閥值、健康風險降低要求、公眾參與機會、指導文件、可能受影響的設施及狀態報告的更多資訊。

全新及修改後的空氣毒物來源審查

自1987年起,空氣局在施工前已針對擬定專案進行潛在健康風險的審查。對於全新或修改後的污染源,必須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最大限度減少毒性空氣污染物的排放。若擬定專案的排放超標,則必須執行健康風險評估,並可能要求該擬定專案安裝控制裝置,以減少健康風險。  

參閱毒性空氣污染物全新污染源審查規則 瞭解更多資訊。

空氣污染管理措施

多項管理舉措,旨在減少灣區毒性空氣污染物 (Toxic Air Contaminant, TAC) 之排放,包括空氣局的有毒污染物法規、源自加州毒性空氣污染物法案的加州空氣毒物管理議案、加州空氣毒物熱點計畫、全國有毒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聯邦清潔空氣法案。

請在空氣污染管理議案 網頁上參閱更多相關議案的資訊。

空氣毒物熱點評估

1987年,加州立法機構創建了一項空氣毒物「熱點」計畫,由當地空氣局實施。該計畫要求對 毒性空氣污染物 的現有工業與商業污染源進行識別與審查,並鼓勵減少排放。高風險等級的設施需向公眾通報,並在具體期限內將公眾暴露風險降低到特定水平。除定期排放更新外,之後的立法不再對受審設施作進一步要求。

請參閱空氣污染管理議案網頁 ,了解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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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0/4/17